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一项旨在支持和指导家长进行有效家庭教育的政策或法规。它涵盖了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巧,旨在帮助家长更好地培养孩子的品德、学习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
《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让父母尽到教育的责任,因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同样重要的,但孩子在童年中最离不开的就是父母,所以父母必须要在正确的道路上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情,不要让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父母不仅仅要实行监护人的责任,还要实行教育的责任,依法带娃,更要遵循正确的教育带娃。
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家庭教育具有针对性,针对孩子的年龄、性格、兴趣等特点进行因材施教。指导原则: 尊重原则:尊重孩子的个性,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 引导原则:注重启发和引导,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简单命令和强制执行。
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主要明确各方责任及相关方式方法,具体如下:各级政府均有指导家庭教育职责: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性质不同,督促监护令性质是检察机关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的检察工作文书,家庭教育令性质是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管教的责任,规范家长正确的履行抚养孩子行为的带有强制性的司法令状。
法律分析:最高检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将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让父母尽到教育的责任,因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同样重要的,但孩子在童年中最离不开的就是父母,所以父母必须要在正确的道路上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情,不要让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父母不仅仅要实行监护人的责任,还要实行教育的责任,依法带娃,更要遵循正确的教育带娃。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解读:如果您没有依法带娃,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制发《督促监护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可督促、支持相关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此外,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个人或组织可通过追究刑事责任、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