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多样化的家庭需求:每个家庭都有其独特的教育需求和挑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能够根据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从而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需求。预防和解决家庭教育问题:及时的服务可以帮助家庭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育中的问题,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问题,对儿童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2、教育观、人才观,让家长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幼儿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及个别差异;同时结合科技特色教育,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了解幼儿科技启蒙教育的目的、作用,内容等,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操作,让家长在家教中尝试一些有效的幼儿科技教育的方法、措施等,从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科技启蒙教育观,初步提高了家长的指导能力。
3、可以说家庭教育指导师是家庭的导师和医生。申报对象:因工作需要懂得相关婚姻家庭心理学知识的职业人士。非心理学知识背景的心理学爱好者。从事准备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的在校学生。希望提高自身应对婚姻家庭问题能力的各界人士。申报条件。具有教育学、医学、心理学专业大专学历。
4、国家和社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而且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5、就学校、家庭、社会三维环境而言,孩子在家庭中度过的时间有三分之一多。 而且,对于心智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家庭的影响甚至超过社会。 家庭环境在日常生活中长年累月,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孩子在第一环境中接受教育的影响往往具有一定的权威和刻骨铭心,在家庭中学到的知识往往也是最牢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这些机构可以通过提供家庭教育知识、教育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等方式,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资料拓展: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或者采用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
【法律分析】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积极倡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家庭教育服务活动,以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 该法律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服务活动,这表明国家对家庭教育领域的重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将家风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加相关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家庭教育义务。 第六条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